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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章 巾帼须眉各有天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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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叹,“这对我们国家和民众而言,实为两利之局,不仅更为充分地调动国内人力资源,也能有效地提升普通百姓之家的收入水平。嗯,此乃大善!”

这个时期,要论哪个国家的妇女地位最高,以及男女之间的权利相对较为平等,那就非齐国妇女莫属。

早在齐国刚刚建国时期,囿于人力资源的严重不足,不仅男人和土著苦力被当做牲口一般使用,就连那些柔弱的女子也被充分利用起来,做一切力所能及的诸多事务。

耕田种地、放牧养鸡、砍柴劈木、针线纺织,甚至建房筑城、工厂做工,除了特别笨重干不动的活计,几乎所有的建设工作都有女人全程参与。

待齐国发展数年,人口慢慢增长至数十万之众时,为了照顾怜惜女子,并使其更好的繁衍生息,女人逐渐从部分繁重的体力劳动和艰苦环境下的工作中退出,转而从事纺织、印染、服装、皮革、食品生产等轻工业产业,以及大量的辅助和服务性质的工作。

后来,教育、医护、卫生、内勤、家政、餐饮、财务、社会保障等诸多行业的工作机会也陆续向女子开放,使得齐国妇女参与社会化分工的比重逐年增加。

更为难得的是,太祖时期还借鉴吸收《宋刑统》,规定女子在特定情况下,拥有与男子同等的家庭财产继承权,甚至出嫁女亦有继承父祖田产权利,极大地保障了齐国妇女权益,也间接提高了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。

在经过数十年汹涌的大工业化生产推动下,齐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迅速而巨大的发展,商品经济高度发达,已在某种程度上动摇和瓦解了数千年来传统宗法等级制度,女性权利意识也在逐渐增强。

“在家从父,嫁人从夫,夫死从子”这种古老而传统的封建伦理制度,在新生的帝国境内已然名存实亡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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